河北省农村居民养老保险的参保工作始于 2009年 ,具体背景如下:
- 制度起源
2009年,我国开始实施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河北省作为试点省份之一,同步启动了该制度,标志着农村居民养老保险的正式实施。
- 政策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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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7月1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与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合并为 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 ,覆盖范围进一步扩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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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月1日起,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与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由税务部门征收,缴费时间调整为每年9月至12月。
- 2025年最新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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覆盖范围 :覆盖未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的城乡居民,60周岁后可领取养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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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标准 :设有7个档次(200-8000元),政府补贴30-60元/年,建议选择中低档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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待遇调整 :2025年基础养老金预计每月120-150元,60岁以上老人可通过补缴或继续缴费增加待遇。
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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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需持身份证或户口本办理,缴费时间通常为每年9-1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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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未缴满15年,60岁以上可补缴至满15年或仅领取基础养老金。
以上信息综合了政策文件及官方解读,确保权威性和时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