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医保卡在杭州看病的报销比例根据参保类型、医疗机构级别及费用金额有所不同,具体如下:
一、门诊报销比例
- 备案长期居住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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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杭州长期居住满3个月以上并完成备案后,门诊医疗费用可按宁波医保待遇直接结算,支付比例与宁波本地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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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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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卫生服务机构: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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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疗机构/其他医疗机构:30%-45%
- 临时外出人员
- 未办理备案或自行就医后手工报销的,门诊报销比例在参保地相同级别医疗机构基础上降低10个百分点。
二、住院报销比例
- 费用分段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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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费用超过起付标准后,按以下比例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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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万-4万元 :职工自付10%,医保报销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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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过4万元至最高支付限额 :职工自付5%,医保报销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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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人员起付标准以下费用由个人全额承担。
- 最高支付限额
- 门诊和住院均设有最高支付限额,超过部分需自费。
三、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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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及材料 :乙类药品、医用材料自付比例按宁波医保规定执行,不可同时选择宁波或杭州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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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材料 :需提供医保凭证、医疗费用明细等材料申请报销。
以上政策适用于已办理异地长期居住备案的参保人员,临时外出人员需注意备案时效。具体操作建议提前咨询两地医保部门或定点医疗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