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开封市职工医保政策,退休年限规定如下:
一、累计缴费年限要求
- 法定退休年龄与缴费年限双重条件
参保人员需同时满足以下两个条件方可办理医保退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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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到法定退休年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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累计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不低于规定年限。
- 具体年限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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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性 :累计缴费年限满3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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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性 :累计缴费年限满25年。
- 视同缴费年限的计入
职工在开封市实施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前的国有、集体企业工作年限,按视同缴费年限计入累计缴费年限。
二、缴费不足年限的补缴政策
- 一次性补缴
若累计缴费年限未达标,可按上年度社会平均工资为基数,由用人单位和个人分别补足所差年限的费用,补缴后从次月开始享受退休人员医保待遇。
- 灵活就业人员补缴
若为灵活就业人员,由个人按上年度社会平均工资的8%比例补足所差年限。
三、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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待遇享受时间 :补缴完成后,退休人员从次月开始按月划入个人账户应划资金,直至终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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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依据 :以上规定综合了《开封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实施意见》及最新社保法规定,确保与国家政策一致。
以上信息综合了多个权威来源,确保准确性和时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