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您在镇江交了社保,现在要去南京工作,您需要将社保关系转移到南京。以下是转移社保的一般流程:
- 在新就业地建立社保关系 :
- 在南京找到新工作后,您需要在新就业地参加社会保险,并按规定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缴费。
- 提出转移申请 :
- 向南京的社保经办机构提出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的书面申请,并填写《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
- 提供必要材料 :
- 提交转出地社保经办机构出具的《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南京企业的劳动合同和身份证等相关材料。
- 审核与接收 :
- 南京社保经办机构在15个工作日内审核您的转移接续申请。如果符合条件,会向您的原社保缴纳地发出同意接收函,并提供相关信息。
- 办理转移手续 :
- 原社保缴纳地社保经办机构在接到同意接收函后,办理好转移接续的各项手续,并将确认情况通知您和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
- 资金转移 :
- 南京社保经办机构在收到转移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资金后,会在15个工作日内办结有关手续。
- 确认转移结果 :
- 您会收到南京社保经办机构的通知,确认转移接续的办理情况。养老保险缴费年限是累计计算的,中间允许有空档,可补可不补。
建议您在办理社保转移前,先咨询南京的社保经办机构,了解具体的转移流程和所需材料,以确保转移过程顺利。同时,注意保留好所有相关的社保缴纳证明和身份证件,以便在办理过程中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