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合作医疗报销比例根据医疗级别和项目类型有所不同,具体如下:
一、门诊报销比例
- 村卫生室/村中心卫生室
报销比例60%,每次就诊处方药费限额10元,临时补液处方药费限额50元。
- 镇卫生院
报销比例40%,每次就诊检查费及手术费限额50元,处方药费限额100元。
- 二级医院
报销比例30%,每次就诊检查费及手术费限额50元,处方药费限额200元。
- 三级医院
报销比例20%,每次就诊检查费及手术费限额50元,处方药费限额200元。
二、住院报销比例
- 床位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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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卫生院:最高11元/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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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级及以上医院:最高15元/天。
- 药品费
仅限《江苏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本药物目录》内药品,目录外药品不予报销。
- 检查费
门诊检查费最高限额600元,住院检查费按物价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计算。
- 治疗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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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元以内按实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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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过300元部分按50%报销。
- 手术费
超过1000元的按1000元报销。
- 其他特殊项目
- 60岁以上老人住院治疗费及护理费每天补贴10元,限额200元。
三、年度补偿限额
- 每人每年补偿金额累计最高为2万元,超过部分需自费。
四、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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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诊规定 :转市外医院按80%计入可报费用,部队医院及营利性医院按60%计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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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病补偿 :住院费用超过5000元分段补偿,具体比例根据费用区间确定。
以上信息综合了2020-2025年江苏省农村合作医疗政策,具体执行以当年最新文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