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的医保住院报销比例如下:
- 农村医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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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卫生院 :报销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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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院 :报销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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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院 :报销30%。
- 城镇医疗保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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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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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为50%,上限为2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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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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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标准为300元,报销比例为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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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大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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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支付10万元,支付比例为70%。
- 职工医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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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医院 :起付标准以上至最高支付限额的部分按90%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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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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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标准至10000元(含)的部分按85%支付,10000元以上至最高支付限额的部分按90%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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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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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标准至5000元(含)的部分按80%支付,5000元至10000元的部分按85%支付,10000元以上至最高支付限额的部分按90%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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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人员 :在上述支付比例的基础上再提高5%。
- 城乡居民医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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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级(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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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标准150元,150-1000元部分报销80%,1000元以上部分报销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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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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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二级、一级医疗机构起付标准600元,600-3000元部分报销65%,3000元以上部分报销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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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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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一级医疗机构起付标准600元,600-3000元部分报销65%,3000元以上部分报销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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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疗机构起付标准1200元,1200-5000元部分报销60%,5000元以上部分报销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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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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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医疗机构起付标准600元,600-3000元部分报销65%,3000元以上部分报销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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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非甲等、二级医疗机构起付标准1200元,1200-5000元部分报销60%,5000元以上部分报销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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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甲等医疗机构起付标准2000元,2000-8000元部分报销55%,8000元以上部分报销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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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周岁及以下参保居民 :住院起付标准减半。
这些报销比例旨在减轻医疗费用负担,防止“因病致贫”。建议根据个人所参加的医保类型和就诊医院等级,选择合适的医疗机构以最大化报销比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