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最低缴费年限为 男性满25年,女性满20年 。同时,参保职工在苏州市行政区域内的实际缴费年限应当满10年。对于2021年12月底前已经达到国家或省规定退休年龄的人员,需要满足本市职工医疗保险实际缴费年限满10年的条件。
如果参保职工在退休时未达到规定的缴费年限,需要由参保职工和用人单位按规定一次性补缴。补缴金额为退休时上年全市职工平均工资的6%乘以不足缴费年限。补缴的医疗保险费将全部进入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
此外,对于外地转入的人员,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医疗保险实际缴费年限也必须满10年。
这些规定依据《苏州市社会基本医疗保险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并可能随着政策调整而更新。因此,建议参保人员及时关注苏州市医疗保障部门的最新通知,以确保自己的医保缴费年限符合规定,以便在退休时能够享受医疗保险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