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报销
沈阳市的医保门诊是 可以报销 的。具体报销比例和范围如下:
- 普通门诊 :
-
沈阳市参保职工在本地职工门诊共济定点医院普通门诊就医,发生的符合医保政策范围内的门诊费用,统筹基金按规定标准给予支付。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15万元。
-
沈阳市居民医保门诊报销比例如下:
-
医疗费用不满1000元的部分,报销35%。
-
医疗费用在1000元(含)以上,不满5000元的部分,报销45%。
-
医疗费用在5000元(含)以上,不满10000元的部分,报销55%。
-
医疗费用在10000元(含)以上的部分,报销65%。
- 门诊慢特病 :
-
沈阳市医疗保障局官方网站提供了具体定点医疗机构的名单。
-
Ⅰ类慢特病门诊的支付限额标准和Ⅱ类病种的支付限额(每季度650元)。
- 急诊待遇 :
- 参保人门(急)诊抢救的,符合基本医疗保险急危重病参考病种及关键标准的,确诊后发生的医保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统筹基金支付比例为70%。
- 门诊统筹待遇 :
- 凡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保的参保人员,如果有常见病、多发病、意外伤害门诊就医的,可通过选择门诊统筹定点医疗机构享受门诊统筹报销待遇。起付标准为每季40元,最高支付限额为每季150元,符合规定的门诊医疗费用报销比例为55%。
建议:
-
普通门诊 :建议参保人选择定点医疗机构进行普通门诊就医,以享受更高的报销比例。
-
门诊慢特病 :患有特定病种的参保人应及时进行门诊慢特病认定,并选择定点医疗机构进行治疗,以享受相应的报销待遇。
-
急诊待遇 :在紧急情况下,应尽快到定点医疗机构进行急诊抢救,以享受70%的报销比例。
-
门诊统筹待遇 :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保的参保人员应选择门诊统筹定点医疗机构,以享受常见病、多发病、意外伤害的门诊报销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