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3年梧州市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政策,报销比例标准如下:
一、基本医保报销比例
- 起付线标准
- 一、二、三级医院分别为100元、300元、600元。
- 报销比例
- 一、二、三级医院分别为90%、75%、60%。
- 年度最高支付限额
- 为上年度广西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6倍。
- 大病保险补充
- 基本医保报销后,超过大病保险起付线(50万元)的部分,再给予不低于60%的报销。
二、特殊群体及门诊报销
- 退休人员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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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周岁以下退休人员:1300元起付,报销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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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周岁以上退休人员:1300元起付,报销80%。
- 门诊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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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门诊无起付线,年度最高支付限额100元,按50%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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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急诊大额医疗费用最高限额2万元。
三、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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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院报销 :转至市外非联网医疗机构需先自付1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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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报销 :住院分娩实行定额报销,剖宫产2000元,自然分娩500元。
以上政策综合了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及门诊保障,具体报销流程需以当地医保部门最新规定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