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局或医院
锦州市的二次报销可以在 社保局 或 医院的大病结算窗口 办理。具体办理地点和流程如下:
- 社保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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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去当地社保局进行二次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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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携带的材料包括:享受二次补助人员本人的二代居民身份证、本人的本市银行卡或存折的原件及复印件;若不是本人前来办理,还需提供代办人的二代居民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 医院的大病结算窗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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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住院时使用医保卡或新农合医疗证证办理住院登记,如果就诊医院实现全国联网,那么参保人出院时,可携带相关资料前往医院的大病结算窗口直接使用医保卡报销大病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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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携带的材料包括:新农合补偿结算单、居民身份证患者户籍原件、参合证(卡)原件、医疗机构费用发票或加盖原件收存单位公章的复印件、费用清单、出院结算单或盖原件收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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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择办理地点 :如果就诊医院实现了全国联网,可以直接在医院的大病结算窗口办理,这样可以更加便捷。如果没有实现全国联网,则需要先社保局进行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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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备材料 :提前准备好所有需要的材料,以确保办理过程顺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