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地住院的医保 是可以报销的 ,但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以下是具体的报销方式和条件:
- 异地就医备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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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人员需要提前办理“异地就医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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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案后,参保人员可以在备案地的跨省联网定点医疗机构享受住院费用的直接结算服务。
- 未办理备案的报销流程 :
- 对于未能及时办理备案的参保人员,可以先自行垫付住院费用,然后按照规定补办备案手续,再回参保地办理报销。
- 报销比例和起付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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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在备案地就医时,医保基金的起付标准、支付比例和最高支付限额执行参保地规定的本地就医时的政策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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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转诊和异地急诊抢救的临时外出就医人员在备案地就医直接结算时,支付比例在参保地相同级别医疗机构报销水平的基础上降低5个百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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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急诊且未转诊的其他临时外出就医人员在备案地就医直接结算的,或未按规定办理备案自行外出就医回参保地手工报销的,支付比例在参保地相同级别医疗机构报销水平的基础上降低10个百分点。
- 所需材料 :
- 报销时需要提供的材料包括:本市医院出具的转院证明、异地定点医院住院发票原件、费用清单、住院病历有效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等。
- 急诊情况 :
- 在急诊的情况下,允许就近诊治,治疗后凭治疗医院出具的有效凭证回所在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按规定报销。
- 长期驻外职工 :
- 长期在外的职工可以申请医保异地安置,由单位申请,办好后可以在选择的一到两家定点医院就医,费用先自己垫付,然后回参保地医保中心报销。
综上所述,异地住院的医保报销是可行的,但参保人员需要提前办理备案手续,并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选择合适的报销方式。建议提前了解并确认当地的医保政策和报销流程,以确保顺利享受医保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