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农村医疗保险的报销比例如下:
- 门诊补偿 :
-
村卫生室及村中心卫生室就诊报销60%,每次就诊处方药费限额10元,卫生院医生临时补液处方药费限额50元。
-
镇卫生院就诊报销40%,每次就诊各项检查费及手术费限额50元,处方药费限额100元。
-
二级医院就诊报销30%,每次就诊各项检查费及手术费限额50元,处方药费限额200元。
-
三级医院就诊报销20%,每次就诊各项检查费及手术费限额50元,处方药费限额200元。
-
中药发票附上处方每贴限额1元。
-
镇级合作医疗门诊补偿年限额5000元。
- 住院补偿 :
-
药费:辅助检查如心脑电图、X光透视、拍片、化验、理疗、针灸、CT、核磁共振等各项检查费限额200元;手术费超过1000元的按1000元报销。
-
60周岁以上老人在镇卫生院住院,治疗费和护理费每天补偿10元,限额200元。
-
报销比例:镇卫生院报销60%;二级医院报销40%;三级医院报销30%。
-
大病补偿:镇风险基金补偿:凡参加农村合作医疗保险的住院病人一次性或全年累计应报医疗费超过5000元以上分段补偿,即5001-10000元补偿65%,10001-18000元补偿70%。
-
镇级合作医疗住院及尿毒症门诊血透、肿瘤门诊放疗和化疗补偿年限额1.1万元。
- 异地就医 :
-
乡镇卫生院就医,起付线为100元,报销比例为90%。
-
县级定点医院就医,起付线为200元,报销比例为82%。
-
市级定点医院就医,起付线为500元,报销比例为65%。
-
省级定点医院就医,起付线为700元,报销比例为55%。
-
省外非定点医院就医,起付线为1000元,报销比例为45%。
这些报销比例和限额可能会根据政策调整而有所变化,建议在实际操作中参考最新的政策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