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鹿泉城乡居民医保的报销比例如下:
- 市域内县(市)医疗机构住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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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及以下医疗机构的报销比例为92%,报销的起付线为1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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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疗机构的报销比例为80%,报销的起付线为400元。
- 市区就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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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医疗机构的报销比例为90%,报销的起付线为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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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疗机构的报销比例为75%,报销的起付线为8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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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属三级医疗机构的报销比例为65%,报销的起付线为1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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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属三级医疗机构的报销比例为60%,报销的起付线为1500元。
- 异地就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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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过备案后在省内其他地区就医,报销比例与本地同级医疗机构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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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往其他省份就医,所有医院的报销比例均为76%。
这些信息基于最新的政策调整,建议在实际操作中参考最新的医保政策文件以获取最准确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