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医保大病报销范围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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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规医疗费用 :大病保险的报销范围一般为合规医疗费用,原则上与现行城乡居民基本医保支付范围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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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和器械目录 :报销以参保人所使用的药品和器械是否在药品报销目录中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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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分病种 :辽宁大病医保不分病种,只要住院看病结算时自负部分超过当地的起付线即可享受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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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值药品 :城镇居民大病保险将逐步将城镇基本医保支付范围外,价格昂贵、疗效确切、患者必须、难以替代的高值药品等纳入支付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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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病种 :包括恶性肿瘤治疗(如化学治疗、放射治疗等)、重症尿毒症门诊血透腹透治疗、肾移植后的抗排异治疗、精神类大病治疗(如精神分裂症、抑郁症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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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除情况 :以下几种情况不在大病医保的报销范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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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经批准在非定点医院就诊的(紧急抢救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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患职业病、因工负伤或者工伤旧病复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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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交通事故造成伤害的(推荐购买商业意外伤害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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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本人违法造成伤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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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责任事故引起食物中毒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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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自杀导致治疗的(精神病发作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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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医疗事故造成伤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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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国家和辽宁规定医疗费用应当自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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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 :报销比例达到55%至75%,上不封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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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保险 :参加大病医保所需费用全部由城镇居民基本医保统筹基金支付,参保居民不需另行缴费。
综上所述,辽宁医保大病报销范围较为广泛,涵盖了多种重大疾病和医疗费用,旨在减轻参保患者的经济负担。建议参保人及时了解最新的医保政策,确保能够充分利用大病医保的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