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保险单位部分进入 统筹账户 。具体来说,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分为两部分,一部分用于建立统筹基金,另一部分划入个人账户。划入个人账户的比例一般为用人单位缴费的30%左右,具体比例由统筹地区根据个人账户的支付范围和职工年龄等因素确定。
统筹账户的资金主要用于支付符合条件的特殊病种门诊和住院医疗费用,包括住院报销、大病治疗和应急储备等。这些费用必须符合基本医疗保险的支付范围,不包括普通门诊费用、全自费项目的费用,也不包括因违法犯罪、酗酒、自残、工伤、生育、交通事故、医疗事故等责任事故发生的医疗费用。
因此,医疗保险单位部分进入统筹账户,用于支付符合条件的医疗费用,而个人账户则用于个人日常医疗费用和门诊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