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职工医保的报销政策如下:
- 门(急)诊大额医疗补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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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支付限额为5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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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标准在职职工为800元,满60周岁不满70周岁退休人员为700元,满70周岁退休人员为6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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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三级医院报销比例为55%;二级医院报销比例为65%;一级医院报销比例为75%。
- 住院报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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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在一个医疗年度内,第一次住院起付标准,三级医院1700元,二级医院1100元,一级医院8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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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次及以上住院,三级医院500元,二级医院350元,一级医院27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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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起付标准以上到5.5万元在职职工报销比例为85%;退休人员为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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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万元以上至15万元以下的医疗费用,职工和退休人员报销比例都为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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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国前参加工作老工人在三级、二级医院住院报销95%,在一级医院住院报销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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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额医疗救助最高支付限额为30万元,职工和退休人员报销比例都为80%。
根据以上信息,湖北职工医保在二级医院的报销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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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次住院起付标准为1100元,报销比例为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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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次及以上住院起付标准为350元,报销比例为60%。
因此,湖北职工医保在二级医院住院,1100元的起付标准部分可以报销65%,即1100元 * 65% = 715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