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职工医保的报销范围及比例如下:
- 普通门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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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标准 :在职人员800元,退休人员700元(不满70岁)或650元(70岁及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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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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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医院: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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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院: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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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院: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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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店:随处方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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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顶线 :1万元,家庭医生签约参保人员在签约机构发生的医疗费在最高限额基础上增加200元,起付标准以上至5500元(含)报销比例提高5个百分点。
- 住院就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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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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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第一次住院:一级医院800元,二级医院1100元,三级医院17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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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第二次住院:一级医院270元,二级医院350元,三级医院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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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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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在职:12万元(含)以下,报销85%;12万至45万元(含)报销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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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退休:18万元(含)以下,报销90%;18万至45万元(含)报销80%。
- 门诊特殊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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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标准 :1300元,与第一次住院或家庭病床的起付标准合并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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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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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职:12万元以下按85%报销,12万元以上按80%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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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18万元以下按90%报销,18万元以上按80%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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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顶线 :45万元(年度累计)。
- 大病保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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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线 :上年度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50%(约2.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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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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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过起付线部分,0-10万元报销65%,10-20万元报销70%,20-30万元报销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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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人群 :起付线降低50%,报销比例提高5个百分点,取消封顶线。
这些报销范围和比例适用于参加天津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用人单位职工和灵活就业人员。建议参保人详细了解所在医疗机构的级别,以便更好地享受医保报销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