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局 不能 删除医保记录。医保记录是参保人员的基本信息、账户金拨付情况、消费情况等重要数据的存档,这些记录会一直保存。
具体依据如下:
- 法律法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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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保险法》第二十九条规定,参保人员医疗费用中应当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直接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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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六条和第二十九条也明确指出,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待遇标准按照国家规定执行,且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及时为用人单位建立档案,完整、准确地记录参加社会保险的人员、缴费等社会保险数据,妥善保管登记、申报的原始凭证和支付结算的会计凭证。
- 实际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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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卡上的记录,包括姓名、身份证号、性别等基本信息,以及账户金的拨付情况和消费情况,都会存档保存,不允许随意修改或者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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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需要查询医保记录,可以到当地的社保经办机构或者医院进行查询。
因此,社保局或相关部门无法删除个人的医保记录。如果确实存在记录错误或问题,可以向社保部门申请修改或调整,但删除或消除记录是受到法律法规和政策限制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