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新农合异地就医报销政策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 即时结报 :
- 自2017年7月1日起,贵州省参合群众经新农合统筹地经办机构或指定的医疗机构转诊或备案至省外跨省就医联网结报医疗机构住院产生的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全部实施即时结报。
- 补偿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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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院 :住院起付线为1000元,政策范围内补偿比例为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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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院 :住院起付线为1500元,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报销比例为60%。
- 重大疾病 :
- 新农合省定25种重大疾病患者,如因疾病治疗需要,确需转诊省外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医药费用即时结报不执行贵州省新农合重大疾病相关政策。
- 跨年度住院 :
- 因国家平台暂不支持是否连续参合校验,跨年度跨省住院患者暂不开展即时结报,患者出院后持相关住院凭证回参合地报销。
- 结算流程 :
- 省内患者到协议省份(辽宁省、吉林省、海南省、四川省、陕西省、甘肃省)外的定点医疗机构就诊的,由中国人寿保险公司向定点医疗机构垫付即时结报费用;省合医办收到中国人寿的报账凭证后10个工作日内,从各地归集资金中给予支付,并将结算数据推送参合地合医办。
- 备案和转诊 :
- 跨省异地就医备案制度和联网结报转诊流程规范,需办理异地安置就医手续,填写《就医申请表》并送回贵州,由申请人所在单位盖章确认。
- 其他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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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居住3个月以上的离退休人员或因公出差、进修3个月以上的在职人员,需办理异地安置就医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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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省异地就医住院医疗费用结算执行“就医地目录、参保地政策”,参保人只需支付个人承担的费用,医保报销的医疗费用由医保经办机构与定点医药机构直接结算。
这些政策旨在简化异地就医报销流程,提高报销效率,减轻患者负担。建议参合人员及时了解并遵循相关政策和流程,确保能够顺利享受到异地就医的报销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