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广东,特殊门诊拿药 可以 报销。具体报销政策如下:
- 普通门诊报销待遇 :
- 广东省内15个城市的居民医保门诊报销在统筹政策范围内按50%比例报销,共有13077家卫生站纳入报销范围。
- “慢特病”报销 :
- 高血压、糖尿病、冠心病等53种疾病在选定定点医疗机构的报销比例不低于50%,单次处方不超过12周。
- 异地报销待遇 :
- 广东省内异地直接报销合计53病种,跨省异地报销直接结算包括高血压、糖尿病、尿毒症等10个病种。
- 特殊门诊跨市区报销 :
- 特殊门诊跨市区可以报销,包括恶性肿瘤、血液透析、血友病及肝、肾器官移植等一类病种,以及精神分裂症和情感性精神障碍、再生障碍性贫血等二类病种。
- 异地拿药报销 :
- 特殊门诊在异地拿药能报销,但必须办理异地安置登记手续,或者因病情需要且经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同意备案。参保人员可以凭相关证明材料到社保中心经办窗口申请报销。
- 门诊特殊用药 :
- 参加城镇职工、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符合门诊特殊用药使用限定支付范围的人员,可享受门诊特殊用药待遇。异地就医患者暂不享受此待遇,但符合条件的患者可申请。
综上所述,广东的特殊门诊拿药是可以报销的,具体报销比例和范围依据不同的医保政策和病种有所不同。建议参保人员了解当地的具体政策,并在需要时及时办理相关的报销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