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安徽省针对慢特病门诊报销政策进行了多项优化,主要变化如下:
- 取消慢病门诊用药目录 :
- 参保慢特病患者在门诊使用符合病情需要的国家基本医保药品目录内的药品时,可按规定享受基本医保门诊慢特病报销待遇,不再受《安徽省基本医疗保险慢特病门诊用药目录》的限制。
- 更新目录编码对照 :
- 省医保中心、省医保信息中心负责更新慢特病门诊用药数据库,并督促指导各统筹区医保经办机构及定点医药机构做好更新对照,确保按照国家基本医保药品目录规定结算报销慢特病门诊费用。
- 加强门诊基金使用监管 :
- 各统筹地区要加强对定点医药机构的协议管理与监督检查,通过统筹飞行检查、举报核查、经办稽核、智能监管等多种方式,督促指导定点医药机构和从业人员合理检查、合理治疗、合理用药。
- 扩大病种保障范围 :
- 新增脊髓性肌萎缩症、β-地中海贫血、严重性春季角结膜炎、慢性荨麻疹4种疾病纳入基本医保门诊慢特病病种范围,并执行统一的认定标准、门诊药品目录及基本医保报销限额。
- 优化病种认定标准 :
- 对前期已纳入门诊慢特病病种的慢性阻塞性肺疾病、溃疡性结肠炎、银屑病等22种疾病,优化、简化病种认定标准,方便参保群众申请及认定。
- 调整普通慢性病门诊报销标准 :
- 普通慢性病在参保县(市、区)域内一级及以下医疗机构就医的政策范围内医药费用,报销比例为70%,年度起付线为500元,按病种设定报销限额,年度支付封顶线为15000元。
- 常见慢性病和特殊慢性病门诊报销标准 :
- 常见慢性病门诊医药费用报销比例为60%,特殊慢性病门诊医药费用按当次就诊医疗机构普通住院报销,年度内按就诊最高类别医疗机构计算1次起付线。
这些政策调整旨在优化慢特病患者的门诊用药报销流程,扩大药品选择权,提高报销待遇,并加强基金使用监管,以更好地保障参保群众的医疗需求。建议参保患者及时关注政策变化,确保能够享受到最新的医保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