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的三档医保 可以在外地使用 ,但具体使用条件和报销比例如下:
- 普通门诊费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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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三档参保人参加了基本医保一档且个人账户仍有余额,可以使用个人账户余额支付异地普通门诊费用,余额不足的部分由参保人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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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个人账户的三档参保人在外地看门诊发生的医疗费用,医保不予报销。
- 异地住院费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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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住院起付线与本市标准一致,具体起付线根据医院级别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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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人住院发生的基本医疗费用,首次住院起付线根据医院级别为200元(一级以下医院)、400元(二级医院)或600元(三级医院)。多次住院的情况下,从第二次住院起付线减半。
- 异地就医备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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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就医需要办理备案手续,未办理备案的异地就医费用可能无法直接结算,需要先自费再回深圳申请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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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案后,市外门诊费用可以纳入统筹报销,按市内比例执行;临时外出急诊按市内比例的80%-90%报销。
- 使用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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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就医的人员要携带社会保障卡到参保所在地的医疗保险经办机构进行异地就医的登记、审批及备案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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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市外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费用,经过备案或者转诊程序的,可以使用深圳医保直接结算。
综上所述,深圳的三档医保在外地使用需要满足一定条件,包括办理异地就医备案、确保有个人账户余额等。建议参保人在异地就医前了解并办理好相关手续,以确保能够顺利享受医保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