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北京,医保参保人员可以在 定点药店 使用医保卡购买药品,并且可以享受一定比例的报销。具体报销规则如下:
- 门诊报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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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职人员:满1800元可以报销,医院报销70%,社区报销90%,最高可报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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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人员:满1300元可以报销,医院报销85%,社区报销90%,最高可报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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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城镇无医疗保障老人、学生、儿童、城镇劳动年龄内的无业人员:满650元可以报销,报销50%,最高报销2000元。
- 住院报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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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职人员:满1300元可以报销,报销比例85%-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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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人员:满1300元可以报销,报销比例91%-98.2%。
- 药店买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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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人员应先到定点医疗机构就医,由定点医疗机构提供有医师签名并加盖“定点医疗机构处方外配专用章”的外配处方,之后方可到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药店购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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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定点药店自主购买药品、医疗器械、医用耗材发生的费用,可以使用社保卡使用本人个人账户进行支付,不足部分由参保人员现金补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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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药品分为甲类、乙类和丙类,甲类药品可以享受全报,乙类药品需要自负20%,丙类药品需要全部自负费用。
综上所述,北京医保参保人员可以在定点药店使用医保卡购买药品,并根据药品类型和个人身份享受不同程度的报销。建议参保人员在购药前先确认药品类型和是否属于医保报销范围,以确保能够顺利享受医保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