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省居民在上海看病的报销比例根据具体情况有所不同,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 普通门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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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门诊不设起付线,全体参保居民均享受普通门诊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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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医疗保险年度内,普通门诊不设起付线,进入门诊统筹基金支付范围内的医疗费用按60%的比例报销,统筹基金年度个人最高支付限额为400元。
- 住院报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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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报销比例与连续参保时间有关,连续参保时间越长报销比例越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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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居民连续缴费每满5年,医保基金住院报销比例提高5个百分点,累计不超过10个百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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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从2007年连续10年参保,那么在三级、二级、一级医院的住院报销比例分别达到70%、80%、90%。
- 二次报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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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参保居民单次住院发生的医疗费用中,属城镇居民基本医保统筹基金支付范围内的部分,在基本医保统筹基金按比例支付后,其个人负担超过8000元以上的部分,由大病保险资金对超过部分按55%的比例给予“二次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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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居民个人年度多次住院发生的医疗费用,在基本医保及“二次报销”支付后,个人年度累计负担的住院医疗费超过2.5万元以上的部分,由大病保险资金对超过部分按55%的比例给予“再次报销”,大病保险资金年度个人最高支付限额为25万元。
- 异地就医备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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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好异地就医备案,在上海大医院看病的时候才能享受医保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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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些省份的报销比例能达到70%,对于患者和家属来说是福音。
- 其他注意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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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就医需要提前办理备案手续,未办理备案的报销比例可能较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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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可能因个人医保类型、就医地点、治疗项目等因素有所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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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重药品、特殊检查和特殊治疗按70%报销;乙类药品按80%报销;门槛费以上至3000元报88%;3000-5000元报90%;5000-10000元报92%;10000元以上至最高支付限额内的报95%。
综合以上信息,外省居民在上海看病的报销比例大致在60%至95%之间,具体比例取决于个人医保类型、就医地点、治疗项目以及是否办理异地就医备案等因素。建议提前了解并办理好相关手续,以确保能够享受到较高的报销比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