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需要
河北省医保在天津看病已经不需要办理备案手续 。自2023年2月10日起,河北省取消了参保人员到京津跨省异地就医备案手续。参保人员在相关定点医疗机构看病就医时,可以持医保电子凭证或社会保障卡直接结算,享受与在省内就医同标准、同待遇的医保报销政策。
此外,为了方便参保人,京津冀区域内就医已经无需备案。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各统筹区参保人员,持社会保障卡或医保码在京津冀区域内所有定点医药机构住院、普通门诊就医、购药等,均视同办理了异地就医备案手续,可直接享受医保报销待遇。
因此,如果您是河北省的医保参保人员,现在可以在天津直接使用医保卡进行就医和购药,无需进行任何备案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