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诊和住院报销比例
淄博市新农合(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报销比例如下:
- 门诊报销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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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卫生室、卫生所: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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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卫生院: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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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院: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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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院: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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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级合作医疗门诊报销限额:5000元/年
- 住院报销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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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医疗机构(如乡镇卫生院):90%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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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疗机构(如县级医院):80%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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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疗机构(如市级及以上医院):60%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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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岁以上老年人住院治疗费及护理费每天可报销10元,限额200元
- 大病报销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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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统筹乡、村补助比例分别提高到65%、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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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医疗机构住院费用在400元以下者,不设起付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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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疗机构补助比例提高到75%至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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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疗机构补助比例提高到55%至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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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三级医疗机构补助比例提高到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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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童先心病等8种大病新农合补助病种定额的70%,肺癌等12种大病,新农合补助病种定额力争达到70%
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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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就医 :建议选择村卫生室或镇卫生院,以获得更高的门诊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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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治疗 :根据病情选择合适的医疗机构,一级医院通常有最高的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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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病治疗 :关注大病报销政策,确保能够充分利用相关补助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