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医保跨地区报销比例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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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职工在市内一级、二级定点医疗机构就医的报销比例分别为95%、93%。如果按规定转诊至市外三级医疗机构住院或因急诊抢救直接住院治疗的,报销比例为85%;未按规定转诊直接在市外三级医疗机构住院治疗的,市外省内报销比例为80%,跨省报销比例为7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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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职工医保跨省异地就医住院三级、二级、一级医院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分别为55%、70%、80%,起付标准分别为3000元、700元、2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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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就医报销比例还与就医费用有关,例如,3000元以下、3000至5000元、5000至10000元、10000元以上的报销比例分别为88%、90%、92%、95%。乙类药品、贵重药品、特殊检查和特殊治疗按不同比例报销,分别为80%、70%、7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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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级医院的报销比例也有所不同,例如,三级医院报销比例为55%,二级医院报销比例为65%,一级医院报销比例为75% 。
综上所述,甘肃省异地就医报销比例根据参保地政策执行,对于已备案人员维持原有报销比例,对于未备案人员则可能根据就医医院等级有所调整,原则上降幅不超过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