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北京医保政策,参保人员的最低缴费年限规定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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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性 :累计缴费年限需满2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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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性 :累计缴费年限需满20年。
此外,实际缴费年限最低应累计满10年。如果未达到上述标准,参保人员需要由用人单位一次性补齐所差年限的职工医疗保险费后,方可享受职工医疗保险待遇。
对于2003年12月31日前的参保人员,实际缴纳医疗保险费年限的要求根据连续工龄或工作年限的不同而有所不同,最长不超过30年。缴满规定年限后,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参保人员,将不再缴纳医疗保险费,终身享受待遇。
对于灵活就业人员,在北京参加医疗保险,男性需缴满30年,女性需缴满25年,才能在退休时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此外,基本医疗保险的连续缴费年限不得少于10年。
综上所述,北京医保的最低缴费年限为男性满25年,女性满20年。未达到这一年限的员工,需一次性补足基本医疗保险费,方可享受退休人员的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