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北京, 刚交一个月的医保是可以使用的 。具体规定如下:
- 职工医保 :
- 灵活就业人员按本办法参加基本医疗保险,自缴费之月起6个月后发生的门急诊和住院医疗费用,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按照《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的标准予以支付。但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自缴费之月起发生的门急诊和住院医疗费用,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一)与用人单位终止、解除劳动关系后60天内按本办法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并缴费的;(二)失业人员在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后60天内进行就业登记并按本办法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并缴费的。
- 城乡居民医保 :
- 新参保的城乡居民医保,需要等到缴费次月起的第3个月。
- 使用医保的注意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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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纳医保当月就可以享受医保待遇,但由于办理医保卡需要一定时间,在此期间产生的医保费用需本人垫付,然后由员工持报销凭证前往单位所在地社保局进行申请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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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还没有社保卡,可以保留就医的收据,拿收据到单位,由单位到社保机构报销。
综上所述,刚交一个月的医保是可以使用的,但需要留意办理医保卡的时间,并在医保卡办理完成后才能正常使用医保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