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到新疆看病报销比例如下:
- 新农合门诊报销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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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卫生室、卫生所报销比例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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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卫生院报销比例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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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院报销比例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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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院报销比例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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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级合作医疗门诊报销限额5000元/年。
- 新农合住院报销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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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术费起付线1000元内按照国家标准报销,超过1000元按照1000元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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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岁以上老年人住院治疗费及护理费每天可报销10元,限额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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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级医院报销比例为:镇卫生院报销60%;二级医院报销40%;三级医院报销30%。
- 新农合大病报销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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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医疗机构住院费用在400元以下者,不设起付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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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疗机构补助比例提高到75%~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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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疗机构补助比例提高到55%~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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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三级医疗机构补助比例提高到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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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童先心病等8种大病新农合补助病种定额的70%,肺癌等12种大病,新农合补助病种定额力争达到70%。
- 异地就医报销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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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职工在市内一级、二级定点医疗机构就医的报销比例分别为95%、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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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按规定转诊至市外三级医疗机构住院或因急诊抢救直接住院治疗的,报销比例为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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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按规定转诊直接在市外三级医疗机构住院治疗的,市外省内报销比例为80%,跨省报销比例为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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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异地安置人员、常驻异地工作人员在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手续后,在备案地住院治疗执行市内同级医疗机构住院报销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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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就医报销比例还与就医费用有关,例如,3000元以下、3000至5000元、5000至10000元、10000元以上的报销比例分别为88%、90%、92%、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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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类药品、贵重药品、特殊检查和特殊治疗按不同比例报销,分别为80%、70%、70%。
综上所述,甘肃到新疆看病的报销比例根据具体就医情况和政策有所不同。建议提前了解并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手续,以确保能够享受更高的报销比例和更便利的医疗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