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院报销比例为78%
北京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如下:
- 门诊待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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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线 :一级及以下医院100元,二级和三级医院5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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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 :一级及以下医院报销55%,二级和三级医院报销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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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顶线 :5000元。
- 住院待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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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线 :初次住院1000元,再住院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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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 :区属三级定点医院住院报销比例为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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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顶线 :25万元。
- 特殊群体政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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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年人和劳动年龄内居民本年度第二次及以后住院,起付线减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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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儿童的住院起付线均减半。
这些政策旨在保障北京市城乡居民的基本医疗需求,减轻因疾病带来的经济负担。建议参保居民及时了解并充分利用这些政策,确保在需要时能够获得最大程度的医保报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