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新农合(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报销比例和范围如下:
- 门诊报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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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卫生室及村中心卫生室就诊报销60%,每次就诊处方药费限额10元,卫生院医生临时补液处方药费限额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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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卫生院就诊报销40%,每次就诊各项检查费及手术费限额50元,处方药费限额1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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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院就诊报销30%,每次就诊各项检查费及手术费限额50元,处方药费限额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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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院就诊报销20%,每次就诊各项检查费及手术费限额50元,处方药费限额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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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药发票附上处方每贴限额1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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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级合作医疗门诊补偿年限额5000元。
- 住院报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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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级(一级医院)住院报销比例为85%,起付线是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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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市级(二级医院)住院报销比例为70%,起付线是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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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市级(三级医院)住院报销比例为55%,起付线是7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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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部级(三级医院)住院报销比例为50%,起付线是1000元。
- 大病补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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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农合大病报销比例随医疗费用增加而提高,例如,5000元以上的部分补偿65%,10001-18000元的部分补偿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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患有尿毒症、肿瘤等特殊疾病的患者还享有额外的门诊补偿。
- 报销范围 :
- 报销范围包括参加新农合人员在统筹期内因病在定点医院住院诊治所产生的药费、检查费、化验费、手术费、治疗费、护理费等符合城镇职工医疗保险报销范围的部分。
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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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报销比例和范围可能因地区和政策调整而有所不同,建议咨询当地医保部门或相关医疗机构以获取最新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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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特殊疾病和大病医疗,建议提前了解相关政策,以便更好地享受报销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