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性满25年,女性满20年
根据最新的北京医保缴费年限规定, 男性累计缴费满25年,女性累计缴费满20年 ,实际缴费年限最低应累计满10年,退休后可以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如果未达到上述缴费年限,需要由用人单位一次性补齐所差年限的职工医疗保险费后,方可享受职工医疗保险待遇。此外,如果职工的连续工龄或者工作年限符合国家规定的,视同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年限。
对于2003年12月31日前的参保人员,实际缴纳医疗保险费年限的要求根据连续工龄或工作年限的不同而有所不同,最长不超过30年。缴满规定年限后,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参保人员,将不再缴纳医疗保险费,终身享受待遇。
需要注意的是,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实施渐进式延迟法定退休年龄的决定》,同步启动延迟男、女职工的法定退休年龄,用十五年时间逐步将男职工的法定退休年龄从原六十周岁延迟至六十三周岁。
综上所述,北京地区的基本医疗保险规定要求男性参保人员退休时需缴满25年,女性20年,不足部分须一次性补齐;2003年12月31日前参保者按工龄最多缴30年,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可免缴费,享受终身医保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