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活就业人员在缴纳一个月后选择停保,是需要办理相应的停保手续的 。根据相关规定,灵活就业人员在参保期间如果出现某些特定情形,如被用人单位招收录用为全日制职工、户籍迁出本省且不符合参保条件、参军或入读全日制学校等,应当及时到原办理参保登记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中止手续。
此外,即使没有上述情形,灵活就业人员如果因为经济压力、缴费基数上涨、债务负担重等原因选择停缴社保,也应当办理停保手续。停保手续可以通过当地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或者通过线上平台如“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办事服务大厅”、“江苏智慧人社”手机APP等进行办理。
在办理停保手续时,灵活就业人员需要选择停保原因,并确认是否本月需要缴费。完成上述步骤后,系统会反馈停保结果,显示“停保成功”即表示操作完成。
建议灵活就业人员在办理停保手续前,先详细了解当地社保政策,确认停保原因和流程,以确保社保权益不受影响。同时,如果未来有重新就业的计划,应当提前了解新单位的社保参保流程,以便及时恢复社保缴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