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医保参保人员在进行备案后, 可以在省内跨市的定点医药机构直接获得医保报销 ,不需要先垫付后报销。这一政策自2025年1月1日起实施,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印发的《广东省基本医疗保障省内跨市就医医疗费用直接结算经办规程》明确了相关细节。
具体来说,参保人需要完成以下步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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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案 :参保人员需要在医保系统中进行异地就医备案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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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择定点医药机构 :选择省内跨市的定点医药机构进行就医和购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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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接结算 :在备案后,参保人员在省内跨市定点医药机构看病买药的费用可以直接通过医保系统进行结算,医保基金会直接支付相应费用。
这一政策的实施,极大地方便了参保人员在省内跨市就医的需求,减轻了他们的经济负担和就医流程的复杂性。建议参保人员及时了解并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手续,以便能够充分利用这一便利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