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居民医疗保险 可以 报销门诊费用。具体报销政策如下:
- 普通门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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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居民可在宜昌市统筹区内二级及以下定点医疗机构签约后享受普通门诊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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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起付线50元,报销比例50%,单日报销限额20元(不含一般诊疗费),年度累计可报销4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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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卫健部门诊断确诊为两病(高血压、糖尿病)但未纳入门诊慢特病管理的居民,不设起付线和日支付限额,报销比例55%,年度累计可报销440元。
- 门诊特殊慢性病 :
- 参保居民患病属门诊特殊慢性病病种的,确诊后可通过指定医疗机构办理门诊慢性病申请,评审通过即可享受待遇。
- 异地门诊就医 :
- 远安县参保居民在宜昌市以外全国联网定点医疗机构就医,不需办理异地就医备案,凭医保码或社保卡直接报销其门诊费用,享受宜昌市城乡居民普通门诊政策。
- 报销流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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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人属地的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各区社保分局医保科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5日内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并决定是否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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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材料不齐全的,在上述5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补正的全部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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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应当自收到《补正材料通知书》之日起5日内补正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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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完成,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审查材料并批准申请,申请人领取《社会医疗保险医疗费报销单》后,予以报销。
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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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居民应提前了解并选择合适的定点医疗机构进行签约,以便享受普通门诊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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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确诊为两病的居民,应及时办理门诊慢性病申请,以获得更高的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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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异地就医时,确保携带医保码或社保卡,以便直接报销门诊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