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职工医保的住院报销标准和比例如下:
- 医院级别与起付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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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院:起付标准为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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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院:起付标准为3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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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医院:没有设置起付标准。
- 报销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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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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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元(起付线)以上至1万元(含)的部分,报销比例为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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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万元以上至最高支付限额的部分,报销比例为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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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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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元(起付线)以上至1万元(含)的部分,报销比例为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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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万元以上至最高支付限额的部分,报销比例为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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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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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起付标准,报销比例为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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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过最高支付限额的部分,报销比例为75%。
- 退休人员报销比例 :
- 退休人员报销比例在上述基础上再提高5%。
- 大额报销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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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万元至20万元:报销比例为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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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万元至30万元:报销比例为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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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万元至40万元:报销比例为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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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万元至50万元:报销比例为50%。
- 异地就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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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往市外省内定点医院:首先自负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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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往省外定点医院:首先自负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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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往市外非定点公立医院:首先自负25%。
这些标准和比例是根据政策规定而定的,可能会随着政策的调整而发生变化。因此,建议在实际使用中参考最新的政策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