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社保报销比例和规定如下:
- 住院报销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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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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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次住院起付标准为600元,报销比例为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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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次住院起付标准为500元,报销比例仍为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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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次及以上住院无起付标准,报销比例为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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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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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次住院起付标准为400元,报销比例为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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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次住院起付标准为300元,报销比例仍为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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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次及以上住院无起付标准,报销比例为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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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医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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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次住院起付标准为200元,报销比例为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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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次住院起付标准为100元,报销比例仍为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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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次及以上住院无起付标准,报销比例为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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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卫生服务机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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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次住院起付标准为300元,报销比例为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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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次住院起付标准为200元,报销比例仍为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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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次及以上住院无起付标准,报销比例为80%。
- 门诊报销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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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职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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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年度内,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的个人门诊医疗费用在1500元以内的部分,由个人账户支付,不足部分由个人自付;超过1500元的部分,先由个人垫付,再回单位按补充医疗保险规定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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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统筹基金支付门诊费用超过4000元以上的部分,先由个人垫付,然后凭门诊收据、病历等有关凭证回单位按本单位补充医疗保险的有关规定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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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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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报销比例与在职人员类似,但具体比例可能略有不同,需根据最新政策执行。
- 大病保险报销 :
- 大病医保报销比例为90000元-20万元,大额医疗救助金支付90%,个人自付10%。
- 其他规定 :
- 医保报销政策可能会根据最新的法规和政策进行调整,建议在办理医保报销时,咨询当地医保部门或相关机构以获取最新信息。
这些规定可能会随时间变化而有所调整,建议在实际操作中参考最新的政策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