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将“取卵术”等12个辅助生殖类医疗服务项目纳入医保支付范围,自2024年12月10日起执行。具体报销政策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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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范围 :包括“取卵术”、“胚胎培养”等12个项目。其中,4个项目按照普通诊疗项目管理,不设个人先行自付比例;8个项目按照特殊诊疗项目管理,个人先行自付比例为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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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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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诊疗项目 :不设起付标准,基本医保报销比例为职工70%、居民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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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诊疗项目 :个人先行自付比例为10%,剩余部分再按照普通诊疗项目的报销比例进行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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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限额 :每个项目限2次/人,支付金额不挤占普通门诊统筹额度,计入参保人员住院年度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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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就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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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内异地就医 :报销比例与本统筹区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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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省异地就医 :参保患者产生的医药费用暂不纳入医保支付范围。
以进行一次试管婴儿治疗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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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代试管婴儿 :总费用2万元,职工医保报销70%,即1.4万元,个人支付0.6万元;居民医保报销50%,即1万元,个人支付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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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代试管婴儿 :总费用3万元,职工医保报销后个人支付0.9万元,居民医保报销后个人支付1.5万元。
需要注意的是,并不是所有试管婴儿相关的费用都可以报销,例如前期的术前检查费用、促排卵期间的药物费用以及相关检查等费用需要患者自费。
建议您根据自身情况,咨询当地医保部门或相关医疗机构,获取更详细和准确的报销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