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0% - 60%
农村医保去市医院住院的报销比例如下:
- 一级医疗机构 :
- 乡镇卫生院(包括分院):起付线50元,补偿比例90%。
- 二级医疗机构 :
-
县内:起付线200元,补偿比例85%。
-
市内:起付线800元,补偿比例60%。
- 三级医疗机构 :
- 市内:起付线800元,补偿比例60%。
- 未确定等级的政府办医疗机构 :
- 市内:起付线800元,补偿比例60%。
- 民营医疗机构(不分级别) :
- 市内:起付线800元,补偿比例55%。
综合以上信息,农村医保去市医院住院的报销比例大致在 40% - 60% 之间,具体比例取决于医疗机构的级别和起付线标准。建议患者在住院前了解当地医保政策,以便更好地利用医保资源,减轻经济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