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要
江苏省的灵活就业人员在2024年需要补缴社保差额 。具体来说,根据苏人社发〔2024〕38号文件的规定,自2024年1月1日起,对于缴费工资基数上下限公布后,参保单位及职工因调整缴费工资基数产生的补差部分,可以在2024年底前分次或一次性缴纳,期间不加收滞纳金和利息。
对于灵活就业人员来说,如果他们的缴费工资基数在政策调整后有变动,那么他们需要在年底前补缴相应的差额部分。例如,如果灵活就业人员的缴费工资基数从1000元调整到1100元,那么他们需要补缴10月至12月之间的差额,即(1100-1000)×3=300元。
补缴社保差额的方法有以下几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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线上办理 :可以通过“江苏税务”APP或“江苏政务服务”APP中的“社保缴费”模块进行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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线下办理 :可以前往当地税务机关或社保经办机构办理补缴手续。
建议灵活就业人员尽早办理补缴手续,以确保能够按时足额缴纳社保费用,避免影响未来的养老金领取和其他社保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