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元市新生儿医保的报销比例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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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待遇 :在市区定点医疗机构(不包括定点零售药店)就医,1000元限额内享受50%的医疗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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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待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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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次住院起付标准以内的医疗费用由个人负担,起付标准为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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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线以上至4万元(含)的部分基金结付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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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万元以上至10万元的部分基金结付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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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万元以上至20万元的部分基金结付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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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特定项目医疗待遇 :患有尿毒症透析、器官移植抗排异、恶性肿瘤、再生障碍性贫血、血友病和重症精神病的参保少儿,在办理门诊特定项目登记后,可以享受相关门特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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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医疗保险待遇 (一个年度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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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不设起付线,报销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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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院起付线为300元,报销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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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院起付线500元,报销55%。
- 门诊特殊病报销待遇 (一个年度内):
- 起付线为300元,最高支付限额和报销比例按照住院报销标准执行。
- 门急诊报销待遇 (一个年度内):
- 城乡居民在一级医院就医发生的门急诊医疗费用,起付线为800元,最高支付限额为3000元,补助30%。
- 学生意外伤害附加保险待遇 (一个年度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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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生符合报销范围的18万元以下医疗费用,三级医院起付标准为500元,报销比例为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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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院起付标准为300元,报销比例为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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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医院不设起付标准,报销比例为65%。
建议家长在办理新生儿医保时,详细了解并确认当地医保政策的具体规定,以确保能够充分利用医保报销,减轻家庭经济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