存在不同情况
泸州医疗保险的报销比例根据不同的医疗费用类型和医疗机构等级有所不同。以下是泸州市医疗保险报销比例的相关信息:
- 普通门诊待遇 :
- 在泸州市定点医疗机构门诊就医的普通门诊政策范围内的医疗费用支付比例为70%,普通门诊统筹年支付限额为130元。
- 门诊特殊疾病待遇 :
- 参保人员患有门诊慢性和重症特殊疾病(含“两病”,即高血压、糖尿病),在具有认定资质的定点医疗机构认定通过后,去定点医院门诊就医,可享受门诊特殊疾病待遇,基本医疗保险按规定予以报销。
- 住院待遇 :
-
参保人员在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发生的政策范围内的医疗费用,基本医疗保险按规定予以报销。具体报销比例如下:
-
在职人员 :
-
三级医疗机构:报销比例为80%。
-
二级医疗机构:报销比例为85%。
-
一级及无等级医疗机构:报销比例为90%。
-
退休人员 :
-
三级医疗机构:报销比例为88%。
-
二级医疗机构:报销比例为92%。
-
一级及无等级医疗机构:报销比例为96%。
- 大病保险待遇 :
- 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患病发生高额医疗费用,经基本医疗保险支付后按规定给予大病保险进一步报销。
- 其他注意事项 :
-
住院报销的起付标准根据不同医疗机构等级有所不同,如三级医疗机构的起付标准为1300元,而二级及以下医疗机构的起付标准为650元。
-
一个年度内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住院费用)最高支付额目前为7万元。
建议您根据最新的医保政策和个人实际情况,咨询当地医保部门以获取最准确的报销比例和限额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