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天津灵活就业人员补缴社保新规如下:
- 征期时间 :
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费征期为自然月,可以选择按月、按季度或者按年,于申报缴纳社会保险费当月最后一日16时前完成申报缴费。如遇特殊情况,缴费时间以对外发布的通知为准。
- 缴费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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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可以在5013元至25065元之间自主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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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医疗保险和失业保险缴费基数为5013元。
- 缴费方式 :
灵活就业人员缴费渠道没有变化,可通过线上线下多种方式办理业务。所有渠道的缴费功能均拆分为人社险种专用和医保险种专用,缴费人需分别进入对应功能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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线上缴费 :通过电子税务局APP、微信、支付宝等渠道按险种直接进行网上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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线下缴费 :已在社保、医保分中心或街道党群服务中心办理参保登记的灵活就业人员,可以通过银行柜面缴费。
- 缴费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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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缴费基数可在5013元至25065元之间自主选择,医疗保险缴费基数按5013元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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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活就业人员基本养老保险不允许跨年补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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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活就业人员医疗保险可跨年补缴,如2024年医保有遗漏,应尽快补缴,保证医保待遇享受不间断。
- 注意事项 :
- 2025年1月1日起将无法补缴2024年度灵活就业未缴费月份的社会保险费。
-为保障社会保险权益,请灵活就业人员务必于2024年12月30日前完成参保登记和2024年度个人缴费。
- 错过2024年缴费期限的,将无法进行补缴。
建议灵活就业人员及时关注相关通知,合理安排缴费时间,确保社会保险权益不受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