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州城乡医保的报销比例如下:
- 住院报销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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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及以下定点医疗机构 :起付标准以上部分医疗费用由统筹基金承担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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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定点医疗机构 :起付标准以上部分医疗费用由统筹基金承担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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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定点医疗机构 :起付标准以上部分医疗费用由统筹基金承担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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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住院(台州市范围外二级及以上定点医疗机构) :起付标准以上部分医疗费用由统筹基金承担35%。
- 门诊报销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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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定点医疗机构(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门诊报销比例可达55%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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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及以上定点医疗机构 :门诊报销比例为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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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及以下定点医疗机构 :门诊报销比例为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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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病种门诊 :享受住院待遇标准,不设起付线,具体比例未详细列出,但包括住院费用和大病保险特殊用药费用。
- 大病保险报销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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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线2万元以上部分 :由大病保险基金承担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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困难群众 :起付线降低一半,支付比例提高到85%。
这些比例可能会根据最新的政策进行调整,建议在实际操作中参考最新的官方文件以获取最准确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