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统筹后门诊医保的报销流程如下:
- 选择定点医疗机构 :
- 参保人需要选择一家开展门诊统筹业务的基层(含一级)定点医疗机构进行签约。签约后,参保人在该医疗机构门诊看病的医保报销范围内费用就可以报销。
- 直接结算 :
- 在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参保人在定点医疗机构产生的合规门诊医疗费用可以使用医保电子凭证或社保卡在就诊医疗机构联网直接结算,直到120元限额使用完。
- 携带相关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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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门诊医疗费用报销时,参保人需要携带以下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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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的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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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点医疗机构专科医生开具的疾病诊断证明书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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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病历、检查、检验结果报告单等就医资料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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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税务统一医疗机构门诊收费收据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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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电脑打印的门诊费用明细清单或医生开具处方的付方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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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是在定点药店购药,还需提供税务商品销售统一发票及电脑打印清单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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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是代人办理,则需提供代办人身份证原件。
- 手工报销 :
- 如果就医地不支持异地直接报销城乡居民医保普通门诊统筹,参保人可提供有效身份证件或医保电子凭证或社会保障卡、医疗机构收费票据、门急诊费用清单、处方底方、参保人银行账户信息到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办理手工(零星)报销。
- 报销比例和限额 :
- 居民社会医疗保险参保人门诊统筹支付比例为65%,一档缴费的成年居民年度最高支付800元,二档缴费的成年居民以及少年儿童年度最高支付600元,大学生支付比例为80%,暂不设最高支付限额。
- 注意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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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统筹无需进行人工办理,在门诊就医后,只要是使用医保支付,就可以即时进行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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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统筹根据治疗项目分类、医院级别、职工医保类型等,有不同的报销比例、起付线和年度支付限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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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人员在门诊使用乙类药品时需先行自付5%,再按规定比例报销。
建议参保人提前了解所在地区的具体政策和规定,确保能够顺利享受门诊医保报销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