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新农合二次报销的标准如下:
- 起付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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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病保险资金二次报销的起付线为1.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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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费用二次报销的起付线为200元至500元,具体金额取决于定点医疗机构的级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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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费用二次报销的起付线根据定点医疗机构的级别而定,乡级定点医疗机构为200元/次,县级定点医疗机构为300元/次,县级以上定点医疗机构为500元/次。
- 报销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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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在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医疗费用,当这些费用超过“起付金额”且不超过5万元(含)时,大病保险资金将报销其中的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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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费用超过5万元时,报销比例则提升至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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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岁以上老年人住院治疗费及护理费每天可以报销10元,最多报销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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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脑电图、X光透视、拍片、化验、理疗、针灸、CT、核磁共振等辅助检查项目最多报销200元。
- 特殊病种 :
- 儿童白血病、先心病、终末期肾病、唇腭裂、乳腺癌、宫颈癌等特定疾病可以享受二次报销政策。
- 报销限额 :
- 二次报销的金额并非无限额,具体限额需参考当地政策文件。
综上所述,山西新农合二次报销的标准主要基于医疗费用的分段计算与累加支付原则,具体金额与报销比例因地区和政策而异。建议参保人员关注当地政策文件,以获取最准确的报销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