贺州市新农合的报销比例如下:
- 住院报销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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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镇卫生院就诊,医疗费用可报销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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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二级医院就诊,报销比例降至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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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三级医院,报销比例则为30%。
- 门诊补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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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村卫生室就诊可补偿60%,镇卫生院为40%,二级医院和三级医院分别为30%和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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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门诊慢特病患者,通常不设起付线,在病种年度报销限额内,可按政策范围内费用的70%予以报销。
- 大病补偿 :
- 凡是新农合的住院农村病人一次性或全年累计的医疗费用超过5000元以上,那么超出部分是分段进行补偿的,即5001—1万元补偿65%,10001—1.8万元补偿70%。
这些报销比例和起付线可能会根据当地政策有所调整,因此患者在就医前应咨询当地的新农合经办机构或医院,以了解具体的报销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