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北京,医疗保险的报销政策规定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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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职职工 :门诊费用超过1800元后,可按50%比例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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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周岁以下退休人员 :门诊费用超过1300元后,可按70%比例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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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周岁以上退休人员 :门诊费用超过1300元后,可按80%比例报销。
因此,如果北京医保的参保人门诊费用累计达到1800元,那么超过1800元的部分将开始享受医保报销。具体报销比例取决于参保人的身份(在职职工、70周岁以下退休人员或70周岁以上退休人员)。
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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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职职工在门诊费用超过1800元后,可以充分利用50%的报销比例来减轻经济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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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周岁以下的退休人员在门诊费用超过1300元后,可以享受70%的报销比例,而70周岁以上的退休人员则可以享受80%的报销比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