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医保 可以 手动报销。以下是手动报销的相关信息:
- 适用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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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参保人员,在未发社保卡期间就医发生的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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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定点医疗机构就医时未持卡发生的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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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社保卡挂失、补(换)社保卡期间就医发生的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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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职工医保参保人员将医疗费用票据等材料交由所在单位统一负责办理手工报销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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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员将材料交由参保地或居住地社保所统一负责办理手工报销手续。
- 报销流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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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手工报销条件的人员,由本单位工作人员将符合医保规定的费用相关材料交单位办理人员录入单位版软件,并填写《北京市医疗保险手工报销费用申报结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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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人员在每月1日至20日之间,将准备好的材料及电子版申报材料交社保经办机构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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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经办机构审核后,将审核结果通知申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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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完成后,将报销金额支付到申请人指定的个人银行账户。
- 所需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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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发与补(换)社会保障卡证明》(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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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收费票据(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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费用明细单(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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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急)诊处方底方(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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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类费用结算明细单(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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诊断证明(原件)等相关材料。
- 支付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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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款按照以下原则汇入参保人员的关联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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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医药费全部由现金支付,报销款全部汇入个人参保绑定的委托代发银行账户,可自由支取。
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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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进行手工报销前,请确保已妥善保留所有相关医疗费用的票据和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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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解并确认所在单位的具体手工报销流程和所需材料,以确保报销过程顺利进行。